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健康第一”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全力维护大学生身心健康,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排查与危机干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排查
(一)排查时间
1. 2025 级及以前入学学生: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6日
2. 2026 级新生:2026年 9月7日- 2026年 9月9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组织开展排查工作,新生需在规定时间由辅导员组织集中施测,并留存现场照片。
(二)排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排查程序
1. 自查。按照时间节点,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学生登录心理测评系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登录方式见附件1)。
2. 评估。测评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及时对学生心理健康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心理危机状态分级评估,建立重点学生心理安全台账。
3. 报送。各学院于9月10日之前上报二级学院心理测评进度汇总表(见附件 3) 上交。
二、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发挥本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细致完成本次工作。测评实施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学生在教室集中施测,要求学生真实作答,保证全覆盖、测评数据准确。
(二)关注重点学生,有效跟进
各二级学院自行查看并导出本学院的团体测评报告,对测评结果潜在风险较高及以上程度的学生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如遇心理危机,根据《河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手册》《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河北北方学院重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学生,要及时协同家长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专业诊断和治疗。对已确诊精神疾病的学生,须强化家校联动,督促家长带学生定期复诊,规范药物治疗。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如达到复学标准需返校的,须出具合乎规定的康复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返校审批程序。
(三)了解新生状况,精准帮扶
新生班辅导员要全面了解并密切关注所带班级新生心理状况,特别是存在适应不良、情绪不稳定及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的新生。有针对性地帮助新生对大学学习、生活、人际等方面尽快融入适应,理性面对新环境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快速实现由高中到大学生活的过渡。
(四)注重人文关怀,全面关爱
排查工作应覆盖全体学生,做到不漏一人。过程中要注 重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保护学生隐私,避免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或标签效应。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积极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避免因生活琐事引发学生负性情绪甚至激发极端事件的发生。
附件:
1. 心理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2. 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3. 二级学院心理测评进度汇总表
4.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表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