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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3 09:35      点击次数:2409次

各二级学院(部):

2022年秋季开学,新冠疫情仍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学生面临开学后重新适应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多重压力,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防范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防止学生因心理危机引发恶性事件,严密构筑起校园安全防线,现对我校2022年秋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排查

(一)排查时间

大二及以上年级: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21日

大一新生:在新生入学后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排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排查程序

1.自查。8月12日-8月16日,组织学生登录心理测评系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2. 评估。8月17日-8月19日,各学院(部)对学生心理测量结果进行排查,做好心理危机状态分级评估。

3. 报送。请各学院于8月19日下班前将《心理测评进度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版+电子版)上交,纸质版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到国际交流大厦三层心理中心,电子版采用在线文档方式在心理健康工作QQ群填报。

4.反馈。8月20日-8月21日,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辅导员或心理辅导员老师要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工作。对于可能影响到生命安全或正常学习生活的严重心理疾病学生,建议先行到医院治疗并暂缓返校。

学生返校当天,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对潜在风险或自杀风险评估级别为“极高”、“较高”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细致深入的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并积极与心理中心对接。

(四)注意的问题

1.心理测评系统有四种登录方式:

(1)微信小程序:学生体温填报小程序。

(2)微信公众号:“河北北方学院心理中心”

(3)河北北方学院心理中心网站:“心理测试”直达链接

(4)网页登录: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51645

(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1. 操作指南)

2.测评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学生测评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自行导出本学院的团体测评报告,存档留存。同时,建立“重点学生排查台账” 及 “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4.如遇危机情况,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启动心理危机三级干预机制,逐级上报“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表”(见附件3)并实施危机干预。

5.排查中重点关注以下学生:

(1)重点排查学生

①已发生过心理危机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有自残行为、有自杀念头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②已确诊心理疾病学生(曾被确诊为抑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③以往心理普查重点反馈学生(过往心理测评风险等级为极高、较高学生);

④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学生;

⑤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学生(包含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身体患有长期严重疾病的学生、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如考试挂科、留级、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受过处分等导致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等);

⑥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学生(曾经或正在接受隔离或其他防疫要求造成一定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⑦其他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2)其他需关注排查的学生

①经常旷课、未正常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②个人感情受挫(如失恋分手)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③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学生;

④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⑤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⑥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⑦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⑧少数民族学生;

⑨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作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一)高度重视,细致评估,及时访谈

严格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做实做细相关工作,畅通学院内部心理问题求助渠道,完善学院内部心理问题“发现-研判-处置-解决”流程。返校一周内,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心理健康测试潜在风险较高及以上程度的学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详细了解学生入学、返校后的适应情况、学习情况、情绪反应情况等。若发现潜在风险极高需及时上报并处理。对存有重大风险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二)关注特殊学生,做好引导与监控

对于有轻度精神障碍的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定期复诊和规范药物治疗。启动危机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的引导与监控,防范极端事件发生。休学学生如达到复学标准需返校的,须出具合乎规定的康复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返校审批程序。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争取家长配合,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三)做好学生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心理危机预警报告机制

各学院(部)要充分调动辅导员、宿管员、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互助组织等多方面力量,深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班级群、微信朋友圈、微博、QQ空间了解情况,一旦察觉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研判和处置,不可麻痹大意。严格实施到课、归寝、考勤等学生管理制度,重点要加强宿舍管理,发现有学生缺勤、夜不归宿的,要及时跟进学生情况,及时谈话处理,按要求落实好学生心理危机筛查和干预上报制度。

(四)注重人文关怀,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各学院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积极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妥善解决个别学生因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面临各种现实困难(含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身体健康问题、或就业困难、挂科留级、受到处分等)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及时解决学生食宿、网络服务等生活问题,避免生活不顺引发学生负性情绪甚至激发极端事件的发生。



附件1:心理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 心理测评进度汇总表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12日

                                                                                                                                                      

附件2.学院心理测评进度汇总表.doc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心理筛查与干预一览表.docx

附件1.2022秋季心理测评系统操作指南.pdf